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罢招研究生

  认为现行招考制度与培养学术人才目标背道而驰
  南方都市报
  本月24日,署名贺卫方的《关于本人暂停招收硕士生的声明——致北大法学院暨校研究生院负责同志的公开信》在网络上出现,该信矛头直指北大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弊端,以“弱者的选择也许只能是退避”方式,决定自2006年起不再招收法律史专业研究生。

  “研究生考试制度有大缺陷”

  昨日,已抵达加拿大的贺卫方证实说,该公开信确系其本人所发。
  贺卫方坦言发公开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研究生招生考试体制中存在着种种问题,“法学硕士基本上应致力于培养学术人才,而我院现行的法学硕士招生考试制度是与这个目标背道而驰的”,借助公开信的方式只是表达自己的一种希望甚至不满。“作为学者,这个关系到整个学术制度的建设和我们下一代学术人的培养的问题,所以我认为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
  贺卫方认为,过去的考试招生制度是适合发展培养研究人才的——如果是考一个专业的学生的话,他们希望将来从事某个方面研究的学生,在本科阶段用心去对特定领域的知识进行积累,研究生招考时也会侧重安排特定领域的试题,这样招进来的学生就会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中发挥出自己的特色特长。
  但是现在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我们另外的一种尝试。贺卫方说,考试范围太大,本科阶段的各种重点课程都要考一下,很难选拔出有特长的专业人才。因为从事研究型职业的学生,他们未必各个方面都兼顾得很好。我认为,每个方面都达到及格或及格以上的分数,但是没有一个方面有一种特长,这样的学生不适合做研究工作。
  
  “研究生保送制度缺乏公平”

  贺卫方在发表的公开信中还指出,目前的研究生保送制度缺乏公平性。
  到北京大学读书是很多学子的梦想,研究生保送制度使许多没有机会在北大读本科的学生,在北大读研究生的机会又一次减少。
  北京大学官方网站公布的2005年度录取情况表明,法学院硕士生招生总数为110名,免试生的数额已达到47名,其中北大本校30名。远远超过法学硕士生招生总数的三分之一。贺卫方觉得这组数字已经达到了比较不合理的程度。
  另外,保送研究生的质量也让人忧虑。事实上,不少保送生应试能力非常强,但做学问不一定很好。另外一种保送生就是学生干部、特长生,这样出身的人往往很少有人能成为好的学者。贺卫方说自己多年做学问的经验表明,有许多优秀的研究生,当年在本科阶段成绩并非很好。
  
  “研究生考试应由教授来定”

  我当然有权利不招研究生,贺卫方说到罢招时,“我想招的学生,有种种理由招不来,但是我不招总是可以的,我甚至辞职都可以嘛”。
  公开信中明确表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就是“即使教师都反对,却依然我行我素”的决策者,贺卫方称,研究生考试最重要的是要由教授们来决定。研究生招生应当回归到2003年前的考试模式,“只有考试制度恢复到非常重视培养学术人才,这样的情况下,我就会恢复招生的”。  

  北大校方不清楚罢招事件

  连续两天,记者一直在同北大法学院有关领导和教授取得联系,试图了解教师队伍的反应。但得到的答复惊人的相似,“不清楚,不知道”。
  此前,记者曾因北大法学院一教授陷入舆论旋涡而与其相熟,在媒体面前从不吝啬的教授,听到记者询问贺卫方罢招事件,连连说,“这个事情我不知道,也从来没听说过,最近也没见过老贺”,随后并再三叮嘱记者,在报道中千万别提我的名字。
  记者联系到北大研究生院,该院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接到“文”,听说过贺卫方这两天的事情了,但什么都要以学院文件为准。北大法学院办公室直截了当地问清楚记者身份后,称“不清楚”,当即挂断电话。

  贺卫方 1960年7月生,山东省牟平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95年调至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任教,现担任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理学会理事等社会职务,在学术界、司法界和社会各界享有崇高的声誉。

  从贺教授停招研究生中反思什么
  南方日报
  贺卫方教授要停招研究生了。于那些有志于投身贺教授门下从事学术研究的人而言,无疑是件痛苦的事;于那些有志于投身贺教授门下博得贺卫方弟子声名的人而言,无疑也是件痛苦的事。痛苦便痛苦罢,中国从来不缺少各色各样的痛苦,如果个人化的痛苦能够换来某些显然早已不合理的规则的改变,这种痛苦在这样一个时代,也许可以戴上“公民责任”的光环。
  贺卫方教授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去表达我们的不满,这也就是德国法学家耶林所倡导的“为权利而斗争”。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其培养所存在的种种弊端,尤其是去学术化在近年来的实践中已经暴露无疑,那些具有学术专长和学术潜力的人常被挡在研究生院大门之外,而“应试天才”们则鱼贯而入。北大教授贺卫方先生的声明,加上之前清华教授陈丹青先生挂冠而去,两位知名教授所作出的选择,需要反思的不仅仅是北大、清华这两所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的具体规定。遗憾的是,陈丹青事件之后,舆论汹汹,规则如故。
  自大学扩招以来,研究生教育日渐“繁荣”。之所以打上引号,是因为这种繁荣乃商业的繁荣、人声鼎沸的繁荣,却非学术的繁荣。研究生教育普及,让更多有求知欲望的人踏进此一门槛,自然是没有错的,但倘若普及以牺牲学术为代价,则免不了饮鸩止渴,误入歧途。譬如贺教授所指的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法律硕士设置的本意是培养面向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而法学硕士则主要是研究型人才,也就是学术人才。从这个本意而言,法学硕士的招生就应当以学术为第一标准,为后来的法学博士准备智库。可惜,学术有专攻,特长有偏好,学术天才们往往缺乏应试素养,应试天才们又往往缺乏学术素养。
  得益于“一考定乾坤”式的一贯思维,应试天才们在研究生准入竞争中如鱼得水,苦的是中国本土学术建设。即使是那些行大运进入门槛的学术天才们,也面临着投身学术还是屈从功利的选择。武汉大学知名哲学教授邓晓芒早在几年前便声明辞去博导职务,原因是对博士生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两篇论文表示不满。邓教授认为,他能保证学生论文做得好,但不能保证论文在哪一级刊物上发表。在研究生招生上的应试化与研究生培养上的功利化,正是导致中国学术后继乏人的主要原因。
  停招研究生,实属无奈之举。以釜底抽薪的方式寄望于学术前程,是一个研究生导师的悲哀,亦是学术的悲哀。研究生招考受制于某些僵化措施、某些硬性规定,尤其是对外语的规定,注定了一大批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且具有学术潜力的学生被挡于门外。革新那些已不符合学术规律的规则,给予学术宽松的发展环境,找到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术发展契合的空间,方能传承学术,鼎新学问。
  贺卫方教授停招研究生,陈丹青先生离开清华,所表达的都是对某些规则的不服从,也是一个公民的责任。唯愿某些业已不适应基本规律的所谓规则,早点被丢入历史的故纸堆。

发布者:新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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