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位的同情与兔死狐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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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不可能自我保护

  4月26日贵报有关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社论认为,消费者应该运用市场发育出的公共知识,选择有信誉的厂商,学会自我保护。从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出发,这个观点完全正确,但那些生存都成问题的消费者又哪里会想到食品安全问题呢?
  笔者恰好来自阜阳旁边的一个市,13个无辜去世的受害儿童中有一个是我们那个市的。实际情况是,当地经济近年来陷入困境,人们大量外出打工,特别是在农村,基本上只剩老人和小孩。我们仅仅在东莞厚街镇做外来人口调查的时候就发现,那里大概有5万来自阜阳的打工者,还有更多的是去邻近的上海、浙江和福建的。不少人生下小孩之后就留在家里让年迈的父母养,夫妇两个不得不继续打工糊口,那些老年人根本没有几个了解有关奶粉的知识,他们自己没有吃过牛奶,甚至连“牛奶”两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贫穷造就了他们凡事凑合的心态,那些在我们城市人看起来包装伪劣的奶粉,在他们看来已经很高档了。他们对城里来的东西有一种天然的权威感,觉得都是好东西。没有见识过真货的人怎么辨别出假货呢?他们不能不对价格敏感,只有100块钱的情况下,假设一袋奶粉够吃1个星期,买20块一袋的让小孩吃5个星期,还是买10块钱一袋的吃10个星期呢?他们当然会选择后者,熬一天就是一天,有得吃总比饿死要好吧?生存理性下的行为和经济理性下的选择是完全不同的,高尚的经济学解释不了普通人的生活逻辑。  有能力的消费者固然可以通过学习相关知识保护自己,但是对弱势群体而言,自我保护受到很多实际问题的限制。他们被卷入到完全陌生的市场经济中,而缺乏监管的市场往往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所以,政府部门在法律上和道义上完全有责任去保护他们。对于那些在生活的边缘挣扎的人,他们有什么能力去保护自己的食品安全?那些在街边拣剩饭吃的人还会去考虑卫生问题吗?

  [编者的话:宗山先生的来信向我们展示了当前部分农民的生存现实,显然让他们去辨别和选择安全食品是件奢侈的事情,对此我们表示歉意。不过,我们面对的不止是阜阳(部分)农村的现实,其实类似劣质奶粉这样的假货在城市也充斥着,而这些地方的人们应该有条件加以辨别和选择,在这个意义上说,呼吁消费者要以自己的智慧来自保也并非凌空蹈虚,不切实际。]

不是猫咬人也不是人咬猫

  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有只小猫被卡在深圳一座高架桥的缝隙内,求助似的叫了两天,围救它的人越来越多,可是它所处的位置比较难下手。花了两天时间,这只可怜的小猫才最终获救。
  不知道这算不算件新闻,既不是猫咬人,也不是人咬猫。可是这件事情被关注了,理由是,在公共场所里,这么多眼睛关心一只流浪的猫,这么多手拯救一只没名没分的小猫。那情形好像拯救一个遇难的人。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无论是平凡人还是高贵的人,在遇难的时候都是一样的,处于弱势,生命的尊严遭到了不幸的践踏。所以,一只猫的生存价值跟一个人的生存价值在这种时候,可以说是平等的,只要稍微尊重生命的人对此都不会袖手旁观。
  类似这样救助动物的基金会、协会、医院、网站等等,好像是忽然之间就多了起来。记得前一阵在某小区的公告栏里张贴着一张可爱的公示,希望各户主到管理处领回自己走失的宠物,好像在为失散的孩子找回家属。谁说不是呢?宠物对于城市人来说,绝对不仅仅是给自己解闷做伴的玩物而已,培养对一只宠物的爱心,更是对人性中最珍贵的那部分的重建。都说在现代化城市里,尤其是越发达的城市,人的异化现象就越明显,冷漠、封闭、防范成了现代人的某种症候,极度的自私形成了严重的爱无力。如果轻而易举地爱上一只猫,轻而易举地爱上一条狗,那么,人要去爱上另外一个人,一个跟自己同类、会说话、会思想、会爱的人,应该也是轻而易举的吧。
  “动物总有机会去检验人类那微不足道的友谊和脆弱的忠贞”。这是爱·伦坡的话。拯救一只猫的行动,就是一次人性常规的检验,其检验的结果为:正常。这个世界跟天桥下川流不息的车辆一样首尾相接地变化着,这里的人跟这些空气里游离的尘埃一样漂浮着……诸如此类的描述都是给生活的意义寻找一些退避的借口,无论我们如何强行着去给以这个世界一些关键词,爱还是那样的爱,爱依然会被保留在城市的心脏里,保留在人们那个最柔软的地方。这是这个城市的软肋,也是人类的软肋。

当决策涉及沉默的大众时 

  ■中国观察之秋风专栏

  本期专栏作者 
  秋风: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

  四月初,国家环保总局的官员证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国务院的《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未获通过,这项从2000年开始规划的重大水利开发计划正面临“重审”的命运。尽管各方议论纷纷,但现在看来,云南怒江梯级开发工程,已如箭在弦上矣。相关电力企业最为积极,这很容易理解,现在电力紧张,发电就能挣钱。而地方政府也非常积极,理由是如此可加快地方脱贫致富的步伐。
  很好的理由。然而,所谓的“脱贫致富”是脱谁之贫,又使何人致富呢?已有专家清醒地指出,不管是在电站兴建过程中,还是在投产之后,都不大可能为当地居民创造多少就业机会和经济收益。然而,地方政府则会从电站中“分享”不少税金。“脱贫致富”,原来如此。当然,地方政府有了钱,或许还真有可能在吃饭财政之外,把部分收入投入到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中,如此自可造福于当地民众。但这样层层“渗漏”下来的些微收益,是否能够充分弥补当地民众所遭受的损失?须知,当地山民将失去家园,失去收入来源,原来的生活方式也将遭到“毁灭”。
  因此,当地方政府以民众脱贫致富为借口而放手进行开发的时候,民众是否认可这种说法?这当真是民众的真实想法吗?地方官员的说法确实代表了与怒江开发有利害关系的当地山民的意见吗?
  有舆论呼吁在开发怒江问题上应注重民主决策程序。这种要求是合理的,但较难实施。因为,怒江开发将影响到的那些民众,都是些对我们所熟悉文化缺乏认识的山民,他们也不大可能在人大、政协等民主议事机构中表达自己的意愿,更不可能在山外的媒体上发表自己的看法。
  这个“代表”的难题,其实相当常见。社会中的大多数群体是“沉默的多数”,因为他们缺乏话语的能力。在讨论外来农民工及乞丐问题的时候,农民工和乞丐是不大可能到人大发言的。
  但这绝不意味着,社会、政府就可以忽视这些“沉默的多数”的权利、意愿和利益。古典政治学家早就指出,当涉及到“沉默的多数”的权利、利益的时候,需要决策者具有一种明智而节制的美德。所谓的“明智”,就是能够洞悉民情人心。农民工、乞丐、山民确实不能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但这不意味着他们没有自己的想法,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任人摆布。他们不能表达自己的意志,但他们的意志跟其他人的一样坚强。
  因此,《易经》“咸”卦谓:“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意思是说,为政者需对普通民众的所思所想感同身受,并据此施政,方可顺应人民的意愿,从而做到天下太平。
  重要的是一个“感”字。那么,为政者又如何“感”万民之“心”?“咸”卦《象》云:“君子以虚受人”。所谓“虚”,就是虚己自谦,绝不自以为是,不把自己的意愿看成民众的意愿,更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民众。惜乎当今有些官员总是以为自己比民众更清楚民众的利益所在。他们经常免不了一种知识上的自负,而不受限制的权力则使这种自负变成一种面对民众利益时的无所顾忌,因此,在很多决策上,以增加民众利益的口号开始,而以损害民众利益收场。
  《易经》所说的“感”,乃是一种“通感”,即首先把农民工、乞丐、山民看成跟自己在权利上、道德上、智力上平等的人,然后设身处地地想想,自己处在他们的位置上,面临某种压力时,会有何感受。“益”卦更是明确指出:“损上益下,民悦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也就是说,政府应对人民保持谦恭,节制自己的欲望、权力,以增进人民的福利为唯一目标。
  然则,官员如何才能变得明智而节制呢?恐怕还需要从削减、约束政府的权力开始。自上而下各级政府已经深深地卷入怒江电站之决策、建设和经营等商业性活动中,比如,投资者是国有大型企业,电站将是国有的,移民标准将由地方政府来决定,搬迁移民也是地方政府的事,地方政府又将获得巨额利润和税收。就像城市拆迁一样,地方政府在这里有很深的利益瓜葛,如此,巨大的利益难免遮蔽主事官员的理性,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错位的同情与兔死狐悲 

  不论怎么把马加爵塑造成为一个悲情人物,在证明其精神正常后,按照我们现行的法律,这个杀了几位同学的凶手应该是难逃一死了。
  从正常的角度看,任何人都不会为一个冷血的杀手求情。如果我们回忆其杀人时的冷静与残忍,寄予的同情哪有可寄托的地方?
  可是,这种错位的同情依然在廉价的抛洒着。除了报刊披露的生活困难等赢得同情分外,许多人把同情的另一端——事件的责任轻易地归结为社会问题。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几乎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有社会性的根源,在这个看似特殊的案件里,社会依然成为某种形式的借口。
  作为个体,社会的不公正是很难完全避免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凶手确实是某种形式的社会不公正的牺牲品。但从一个人的角度说,作为人,也应该有能力辨别是非。社会不是他脱罪的理由。如果一个人不能在生命的层面上辨别最基本的是非,这不能怪社会与他人。尤其他是一个知书识礼的大学生,并且已经成年。不论这个社会有多少不公平,至少这个社会没有教育他如此行事。
  如果按照这种“社会犯罪”的逻辑,我们这个社会根本不需要法律。我们可以从任何一个有意识的犯罪案件中,找到与社会的联系。所有的罪行将因为社会性而被赦免,我们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如果这是在面对宗教的神也就罢了,我们居然全体在犯罪者的面前都成为了罪人。这个逻辑推论的结果多少是有些可笑的。
  虽然会有哲人说,一个同胞的犯罪就是我们全体的罪孽。但这种看似很有逻辑实际上更接近煽情的表述,实际上是抹杀了那些正当生活的人的尊严。在这个特殊的案件里,这些具有巨大“同情心”的人,居然在把社会摆上审判台的同时,忘记了那些至少是罪不至死的受害者。如果从社会意义上警醒大众也就算了,虽然作为一个没有干什么的普通人,跟随整个社会上了被告席,而且还是一个陪绑的,那些死者又算什么呢?
  还有一些朋友知道为其呼吁的理由不太牢靠,转而呼吁没有任何人可以剥夺他人的生命。记得刘涌案的时候,我曾认为法律专家宣称程序正义是量身定做的衬衫,不是平民百姓的衣装。这里谈废除死刑的意义,与当时的法律专家为刘涌定做的那件程序正义的外衣有任何本质的区别吗?我看是一丘之貉罢了。
  我一直在想,如果这个凶手不是一个大学生,是不是有这么多的狐狸悲伤呢?恐怕不会。因为只要随便翻翻报纸,相同的案件不在少数,而没有哪个普通人能得到这种待遇。与此相似的,还有去年那个杀害自己夫人并分尸的科学家徐建平,也赚得不少同情分,最后他还是上了法场。
  反思社会对人的影响当然是非常正常的,这也是我不是很反对把社会推上被告席的原因,即使自己也是这个社会的一员,并且没干什么亏心事。但如果只有在知识阶层或者说精英阶层出事后,我们的社会才会被反思、被推动前进,恐怕这种推动就是妄想,说得不好听点,就是知识阶层或者精英阶层、准精英阶层的意淫而已。
  这种意淫没有任何好处,只能破坏游戏的规则。虽然我们这里游戏规则总是从上向下破局,但毕竟民间的力量渐渐开始觉醒,并且从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制衡的力量。要是这些上下还有共识的规则被从下破坏,这个游戏很可能就不能玩了,因为这个游戏失去了正义的基础。而那些正常的兔子死的时候,狐狸的哭声怎么听都会是一种变味的兴奋。

发布者:新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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