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桥跳桥SHOW事件,谁是输家?

  

阿伯握手变推手瞬间  近段时间来,海珠桥几成了广州的跳桥“胜地”。从4月1日到昨天“跳桥秀”前后一共发生了11起,海珠桥每每被封。公众对此的态度也渐渐从同情、理解转向麻木、厌烦甚至愤怒。前天甚至有老伯将造成交通堵塞达5小时的跳桥者从桥上一把推下,致其多处骨折。
  在上述事件中,跳桥者受伤入院、推人者被刑拘,他们各自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从网络上纷纷扰扰的不满和意见中,似乎最后的输家却是政府!究其原因,这不仅仅是因为消防部门没有阻止住老伯的干扰,也没有保证救生设备气垫性能,更是因为类似事件凸显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失望和不满——跳桥者和推人者的行为虽然互相对立,但都不约而同地表现出对政府的不信任。


  今年以来,爬上海珠桥的人所诉求的事件五花八门,有讨薪、被骗、无钱治病、土地被占等等,几乎涉及到各类政府部门。他们的问题居然“没人能处理”,这说明我们社会法治的粗疏,执法的不完善和政府的不作为。而跳桥者爬上桥“讨说法”,以公共利益和自己的生命来要挟解决问题,说明其对法院判决、执行机制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心。
  至于推人老伯,其不满消防和警方的低效而选择了用极端方式处理此事,但不幸失手。推人老伯固然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但究其动机,又不仅是好心办坏事这么简单(推人者之前曾救下另一跳桥者,这次他也一直以为下方有气垫床才敢动粗推人,没想到气垫居然没充满气)。当政府不作为的时候,“侠客”就会出来自己执法,最终会毁坏法治的根基。私人执法表现出两种对政府的态度,一是不信任,二是不满意。无论怎样,政府的权威都会受到严重损害。在一个社会中,私人执法的冲动越大,政府的权威就越小。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政府自己的行为也证明其不被信任是有道理的——即使是在面对有人跳桥这种人命关天的情况,在长达五个小时内居然还没有把救生气垫充满气,成为跳桥者受伤的间接原因。
  不过话说回来,指责政府是容易的,作为我们每一个普通公民,除了在旁边看热闹之外,又为类似事件的解决做了些什么呢?跳桥者所面对问题的成因,包括法治社会的腐蚀、信用制度的缺乏、社会腐败等已成为社会生存之所必需,在这些现象产生的过程里,谁又没有参与其中呢?老伯把跳桥者从桥上推落,但又是谁把他推上桥的呢?相信没有人是无辜的。在类似事件中,我们会因为这些跳桥者的“非常诉求”而堵车、迟到、受老板脸色,被扣工资,就当成这是我们对社会进步不作为而付出的代价吧。
  前几年有媒体发明“跳楼秀”这个词的时候,让人第一感觉就是说这个词的人“没心肝”。但是,几年后“跳楼、跳桥”还真的变成了“秀”:在跳桥秀中,没有几个是真的想跳,像这次陈某被老伯推落下来受伤后,就一直抱怨救生垫子没充满气。但问题是,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走投无路,谁愿意表演“跳桥秀”?因此,即使他们并不真的想跳,即使只是在做一场“秀”,也是值得同情的。跳桥这种做法虽然以公共利益相要挟,但毕竟还是恶性不大的。真正可怕的是,如果连跳桥这种手段都被证明无效,人们连赌自己的命都没人理会,那就只能赌别人的命了。
  在我们这个时代,对跳桥者的宽容应该成为公众一个基本底线,无论从伦理层面还是事实层面都应如此。但也不可以停留在这个底线上。要真正解决“跳桥秀”的问题,作为政府,当然要提高自己的办事效率;而作为公民,则必须有意识地推动整体性的社会变革,习惯于参与公共事务和改变国家面貌,否则,可能会连我们日常生活的安宁也将无法保障了。

  (作者:唐昊,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发布者:新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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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条评论

  1. 跳桥SHOW是挟持公共利益来实现私人目的。此前有跳桥者被采访,问此前去过什么部门投诉,回答说“没去过,因为我不相信”。一句“我不相信”就把责任完全推到政府身上,我觉得不合适。申诉有申诉的渠道,靠跳桥来表达等于是“插队”申诉。插队有多讨厌,大家平时都感受过吧?

    公共利益的受损,谁来买单?

    如果一个送急症病人的救护车被堵塞在桥上,因未能及时送院而去世,谁来买单?

    如果附近地区有突发警情,却由于该辖区的过半警察和消防官兵都陪你在桥上晒太阳而无法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出了问题谁来买单?

    如果因为你跳桥导致部分人上班迟到,被扣工资奖金,甚至被炒鱿鱼,谁来买单?经济危机下没法活了是否都来跳桥了?

    其实里面有一个细节,就系由于气垫没充满气才导致伤者骨折的。整个事件5个小时,气垫居然没有充满,可能消防员估计那家伙不会跳,所以打开个气垫做个样。因为已经疲倦了,次次都是做SHOW,没一个跳的。狼来了的故事!

    阿伯好伟大,牺牲自己,帮广大市民出口气,送个跳桥者一程。当然,方式是有错,但绝对比跳桥者要受群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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